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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07/09/05 00:00  点击:[]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事局
关于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职位要求的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2007年12月3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人员面向全省招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2年9月1日—1989年9月10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阿坝州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州级机关招收14名,县级机关招收8名,乡镇机关招收27名,共招收49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此次公招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报名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州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日—9月10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7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4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7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阿坝州人事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下载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报名确认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7年9月3日—9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照片、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0月1日8:00-10月1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笔试统一在马尔康进行,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13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11月14日—11月16日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1月25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35%;各科目考分按上述比例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5.加分政策: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25日前(或在报名期间)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送交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于12月1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地区同级机关其他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资格复审统一于2007年12月4日—12月5日进行,凡参加面试的人员都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07年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以便于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和报考者所在学校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中小学教师,须出具单位及所在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含2007年参加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就业的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
4.公安、劳改(监狱管理)、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在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2007年12月8日-9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进行,面试前考生于考前半小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于考前半小时抽签决定面试分组。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州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在各县和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2008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获取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件的,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机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考录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咨询。
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7)2822303
监督电话:(0837)2826059
州人事局联系电话:(0837)2822301
监督电话:(0837)2828327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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