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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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职责
2022/02/28 09:07  点击:[]

就业工作职责分工: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行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以系(部)为主体,中队长、辅导员为骨干,任务明确、相互配合、各负其现、各尽其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学院就业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2、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规,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实施。

(2)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及时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就业方案及就业统计数据。

(3)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4)不断完善学院就业网站,加强网上指导,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开发就业网服务功能。

(5)大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采用各种方法,广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采取积极、主动、务实的方法和措施,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6)负责接待和处理用人单位的来访和来函,组织校内各种类型的招聘会及公务员的推荐报考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做好向用人单位的推荐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负责通知毕业生初试、面试、录用等事宜。

(7)监督、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报到证。

(8)协调学院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9)负责处理毕业生改派及其它遗留问题。

(10)做好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并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

(11)适时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工作。

(14)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工作。

(15)大学生征兵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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