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本省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5月17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6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含155厘米);
(二)禁止入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分数权重
1、体能测试为合格制,等于或高于60分的进入面试程序。
2、体检、政审为合格制,两项程序因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加分项: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如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士兵,如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如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如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石棉县公安局(彩虹路34号)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石棉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2张;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退伍证、警校类院校、政法类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证明。
报名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报名者自身原因致使未能按时参考的后果自负,所有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
(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为合格制,体能测试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的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1、测试项目
男生
项目一:10米X4往返跑。
项目二:1000米。
项目三:俯卧撑。
项目四:立定跳远。
女生
项目一:10米X4往返跑。
项目二:800米
项目三:仰卧起坐
项目四:立定跳远
2、项目分数(附后)
(四)笔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主任评委评分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聘用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凡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并于报名当天提供7日内(5月1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5-5951656.
附件:1、石棉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
石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棉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