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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面向社会公开招收5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4/06/26 22:37  点击:[]

为满足深圳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50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

1、消防战斗员300名;

2、消防驾驶员200名;

3、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4名;

4、辅助执法人员3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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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消防战斗员、驾驶员需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2、消防战斗员具体要求如下:

(1)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2)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的人员凭退伍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3)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同等学历。

3、消防驾驶员具体要求如下:

(1)志愿从事消防驾驶工作;

(2)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男性,具有部队经历的人员凭退伍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2、A2、A1有效驾驶证;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无纹身,无违法驾驶记录和犯罪记录;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同等学历。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通过小程序进行报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岗位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

(二)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辅助执法人员岗位辅助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协助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量化工资、高危补助等组成,具体薪资按各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工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假期分为轮休假、年假、病假、婚假、产假、事假等,具体假期标准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三)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做好合同制消防员和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改革工作的通知》实施,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五)高中毕业以上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条件等同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注册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复核、体能测试、面试、文职笔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征信查询、政治复审、报到集训等程序实施。各环节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注册报名及网上初审(6月24日至7月10日)

应聘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上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简历、选择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时。

(二)考核评定及现场复核(7月14日至7月18日)

1、应聘人员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照短信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复核及考核测试。

(1)战斗员、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定分为体能考核、技术考核(驾驶员)、面试及心理测试,体能考核项目为1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队列适应性;技术考核(驾驶员)项目为倒车入库、移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前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必须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2)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辅助执法人员岗位:测评考核项目含笔试、心理测试以及面试。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常识理论题等。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必须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心理测试一票否决。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手机短信。

2、现场复核

(1)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岗位:需带齐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报考驾驶员需要)等个人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资料复核清单》(附件4)。

(2)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辅助执法人员岗位:需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体格检查及政治复审(7月22日至7月31日)

1、体格检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聘岗位缺编人数的1.5倍,标准参照《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按照专职队员标准实行,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辅助执法人员岗位按照文职类标准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政治审查:主要了解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包括应聘人员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公民遵纪守法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9)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10)曾在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且离职时间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应聘;

(1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入队集中培训(8月4日至10月4日)

通过的战斗员、驾驶员岗位需带齐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资料按时前往指定集训地点报到,逾时视为放弃。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严格按照营区管理规定执行,不服从管理者不予录用。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网上初审、现场复核、考核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后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报名人员具体工作地点以用工单位安排为准。

(五)战斗员、驾驶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个月,集训结束后需按岗位参加结业考核,未通过考核或不符合岗位需求的,视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或不予录用,应聘者需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招录全程除体检需自费外,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公开招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和辅助执法人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录无关,任何以招录名义收取介绍费、考核费、工本费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投诉举报电话:0755-83232014)。

附件:

1.《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计划表》

2.《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前测试项目及标准》

3.《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列适应性考核评分标准》

4.《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资料清单》

5.《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

6.《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核承诺书》

7.《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检承诺书》

8.《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培训承诺书》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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