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犍为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岗位:书记员(具体岗位见附件《2024年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表》)
名额:3名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制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可放宽至37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3.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内;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8.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配偶、父母在本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0.法律规定等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工作由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通过“犍为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一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手续报名。具有加分条件者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在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1室)现场报名,并现场如实填写《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查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至本院工作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确认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考试包括笔试(书面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总成绩=书面笔试60%+计算机技能测试40%+加分项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书面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3日
地点: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暂定)
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稿写作
(2)计算机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6月13日
地点: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暂定)
内容:汉字录入,word、excel基本操作
2.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入围人员达不到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不为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内容:测试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
①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3分,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退伍军人加3分,需提交退伍证原件;
③烈士或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3分,需提交证明材料;
④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加3分。
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成绩公示
详见官方微信公众号: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按书面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特别说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本院编外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时,可以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由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提出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犍为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与聘任单位首次签定1年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如因政策变动,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2.薪酬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按聘任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提供住宿。
3.聘用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检察院,编入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4.聘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聘任单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考核,如违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在聘用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布咨询电话:0833-4252783;监督电话:0833-4229325、0833-4252080。
附件:2024年犍为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书记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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