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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
2023/02/21 15:58  点击:[]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为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公安民警参与治安防范、应急处突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巡警、派出所一线岗位23人(限男性)

三、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公安工作,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化管理和值班备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优先考虑;

(三)年龄18至38周岁,有特殊技能人员适当放宽;

(四)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身高1.65米以上。

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能力的;复退军人或具有体育、武术特长的;在攀登、搏击或田径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取得B1及以上驾驶证的,适当放宽条件并视情发放专业岗位津贴。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政审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24日

(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游仙区东津路35号)二楼2-24办公室。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同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2张。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责任感、进取心、团队协作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发放《公安机关招聘辅警聘用审批表》,由应聘者本人分别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四)办理手续

经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后,与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分配到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各基层所(队)试用,为期3个月。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方式:基本工资1850元/月;根据每月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并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个人承担保险自付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为准。

(二)休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和带薪年休假,实行层级化管理。工作期间统一着警务辅助人员制服,服装、被装、装备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统一配发。

(三)解聘情形。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督察大队全程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督电话:2960907。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15881631777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游仙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信息来源:绵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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