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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2022年下半年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35人)
2022/11/21 18:10  点击:[]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35名。均为勤务岗位,其中男28名,女7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1日至2004年11月20 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1.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已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11月 21日至23 日(共3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609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7号)

3.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4.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JPG文件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92117569@qq.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三个环节。

1.面试

时间:2022年11月25日8:30(星期五),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提前半小时集合点名。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7号)

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9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时间:2022年11月28日9:00(星期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提前半小时集合点名。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7号)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时间:2022年11月29 日9:00(星期二),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提前半小时集合点名。

地点:攀枝花市体育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附加分值: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

1.中共党员;

2.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伍军人;

3. 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

4.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5.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

6.持有摩托车驾照或B型驾照以上人员;

7.具有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财会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获奖证书、党员证明、等级评定书等)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附加分值。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平安东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枝花平安东区”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候补及补聘

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体测未被聘用的考生,作为东区公安分局辅警聘用候选人选。当东区公安分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时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东区公安分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时应自备口罩、签字笔,按要求出示“四川天府通健康码”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配合体温测量,全程配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报名、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四川天府健康通”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和遵照执行我市发布实施的具体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枝花平安东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2222520

举报电话:(0812)2225129

附件: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owjGH3m3ifzpxrjBneq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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