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信息 > 正文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54名)
2022/07/01 09:14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德阳市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54名(女性5名)。其中勤务辅警41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范和交通管理等工作,技术类辅警(计算机、视频剪辑)3名,文职辅警10名。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优先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5.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公职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岗的;

7.身体有纹身的;

8.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4楼政治处(分局405办公室)。

携带证件: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士兵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专业证书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考试。

注意:若考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时,增加笔试环节。若未达到该比例时,则报名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公文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面 试:面试为100分制,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 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情形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 分)=(笔试成绩 100 分×40% )+(面试成绩 100 分×60% )的方式计算。

注意: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相关规定

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 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四、考察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旌阳区公安分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每月工资性收入3000元以上;加班工资、年底绩效考核在外,其他休假、慰问等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2022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khhPDb6QXv12yPHWTVqCQ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202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编:618000

院办公室电话:0838-2502461 招生就业处电话:0838-2501823 蜀ICP备15013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