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教育部牵头开展的全国性权威赛事,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为切实保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我院顺利开展,依据 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举办第六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高函〔2020〕1号)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就业创业的院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学生处、思政部、团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大赛统筹和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赛的宣传组织、执行推进、沟通协调、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赛包括网上报名、中队推荐、学院组织网上评审、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组评审决出校级金、银、铜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原创、具有科技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和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团队提交的商业计划书如查实有抄袭、剽窃、盗用行为,将以学术不端行为论处。
4.已参加往届校赛、省赛的项目在技术或商业上有显著提升的情况下可报名参赛。
5.已获往届省赛金奖项目,根据省赛规则,可直接参加省赛排位,竞争入围国赛资格。
6.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根据国赛组委会要求,不再参赛。
(二)参赛人员要求
1.符合当年国赛参赛要求,鼓励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和毕业五年内校友参赛。
2.每个团队成员不低于 3 人,不超过 15 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跨系、跨校组建团队。
3.每名参赛人员仅限以团队前5位的身份参加1个项目。一经报名,项目负责人、前5位团队成员及其排名不得变更。
(三)指导教师要求
项目指导教师须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党、理解和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热爱教育、热心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经验,并在参赛期间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项目指导实际工作中。
四、学院职责
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发动我院教师、在校生和毕业 5 年内校友参赛,挖掘具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项目,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中队负责收集参赛项目资料、初步审查项目参赛资格、学生参赛资格。各系负责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并向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和团队参加校赛。
五、大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2020年3月—7月上旬)
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参赛团队须将参赛材料提交至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中队,经中队初审,系上复审后,由各系推荐报送至学院组委会。校赛、省赛、国赛参赛项目名称、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序等信息,均以学院报送版本为准。
(二)校级初赛(2020年6月—7月上旬)
1. 网评
组委会将邀请学院创业导师库导师和中队老师作为网评专家,每个项目不少于 3 位评委参与评审,通过网评的项目直接进入入围赛。
2. 入围赛
入围赛按照职教赛道进行现场分组答辩,每组评委不少于 3 人,评委组由校内教师、学院创业导师库导师、行业精英等组成,对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组评审,决出校级金、银、铜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三)省赛(2020年7月)
按照省赛组委会要求组织队伍参加省赛,比赛方式和时间由省赛组委会确定。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参照当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七、表彰奖励
(一)参赛学生奖励
1.校赛
对校赛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省赛
对省赛和国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在评优、评奖、奖学金给予政策倾斜,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指导教师奖励
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项目的团队指导教师,学院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