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人才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警务辅助人员和6名留置看护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峨眉山市公安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招聘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未取得毕业证的。
(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名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看护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前)中加分,加分可累计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一)退役军人或具有辅警工作履历的加2分;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加3分;
(三)具有国家二、三级体育等级证书加2分,一级及以上体育等级证书加4分。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9:00-17:30。
(三)报名地点
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峨眉山市光辉路999号9号楼1楼)。
(四)报名程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所填写的报名表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经查实后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笔试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考试
(一)考试项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藏语测试。
(二)体能测试设置合格线并实行淘汰制,笔试和面试实行计分制。
(三)各岗位考试项目及分数占比。
文职辅警(藏语翻译):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藏语测试。笔试、面试和藏语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
(四)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女性体能测试:800米跑,合格成绩为4分20秒。男性体能测试:1000米跑,合格成绩为4分25秒。
(五)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藏语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确定:各岗位根据面试前所有计分制考试项目,按折合成绩(含加分)排序,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够1:2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
淘汰制项目的考试结果当场宣布,非淘汰制项目的考试成绩通过短信方式公布。其他通知事项在“峨眉新世纪人才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女性因生理期无法在当日完成的体检项目除外)必须在体检当日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接受复检申请。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所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考察
由新世纪人才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环节不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考察合格人员,由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公司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新世纪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峨眉山市公安局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三)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峨眉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经用工单位、新世纪人才公司以及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峨旅集团纪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十、附则
(一)本公告由新世纪人才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833-5549370。
附件:《公开招聘警务辅警和留置看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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