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人民法院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司法警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西昌市人民法院本次共招聘4名司法警察。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勤勉敬业,保密意识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2、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3、年龄:30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无纹身。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6、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4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五楼招聘部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4、提供个人工作简历并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三、考试
(一)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电话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自行准备260元体检费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及管理
(一)最低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择优选取2名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余2名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管理。
五、报名咨询电话
0834-6966010、6966011
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VYRCJ9fRC5Iks3J1ttZ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