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专职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身份)2名。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报考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6)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4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办公室(筠连镇利民街10号)(咨询电话:0831-7721204)。
3.报名要求:
1.《筠连县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文章末尾附件,以下简称《审查表》)。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审查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内容为常用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实务 (主要包括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法律援助条例) 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专业水平、表达能力等。
(三)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优先、党员优先、年纪轻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政审是否符合范围、对象和条件。
(五)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首先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若该招聘岗位无递补人员,再从其他招聘岗位未入围体检且愿意调配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筠连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治筠连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即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司法所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只从事非执法类工作。
司法所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核定薪酬为筠连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由县司法局负责管理、使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721204。
附件:筠连县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筠连县司法局
2021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scjlx.gov.cn/zwgk/rsxx/202106/t20210601_1468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