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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9名)
2021/05/20 11:44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望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新龙县消防救援队伍计划招聘11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战斗员7人、驾驶员2人、专职消防文员2人(限女性)。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为2:1,如报名截止后未能达到此比例,可对招聘名额进行统筹。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

2.战斗员(限男性)、驾驶员(限男性)、专职消防文员(限女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消防文员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7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之间)。消防救援退役人员、退役军人、现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或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2.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5月17日至2001年5月17日之间)。需持有机动车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龄必须满1年以上。

3.专职消防文员:限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之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6.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地点: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消防站办公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自行打印并准确填写《新龙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政审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电话)。《报名、政审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2.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已经填好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证明;驾驶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交警部门驾驶证有效性的盖章证明材料;三老干部直系亲属后代的组织部门证明文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人口的扶贫办证明文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各类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领取时,本人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6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一并缴纳。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战斗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驾驶员考试分为驾驶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驾驶技能占60%,面试占40%;

消防文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60%,面试占40%。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需事先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在考试前由考试组织人员统一填写。

加分规则:

1.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可在总成绩折合后加2分。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武警、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可在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3.三老干部直系亲属后代,可在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4.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脱贫人口,可在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5.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可以累加,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一)心理测试(详见准考证)

心理测试结果分为II、III的直接予以淘汰。

(二)体能测试(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有单杠引体向上、10米<span "="" style=";padding: 0px;box-sizing: border-box;font-size: 21px">×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单项科目满分15分,总成绩满分45分,体能测试成绩不予折算,直接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三)笔试(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笔试科目只有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考生参加。

(四)驾驶员技能考试(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实际操作。驾驶员技能考试只有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试参加。

(五)面试(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笔试、驾驶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驾驶员”“战斗员”“消防文员”三类招录对象分类排名,各岗位报考人员大于岗位招聘名额数2倍时,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小于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数2倍时,全额进入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地点: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生的体能测试、笔试、驾驶技能考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将在县城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新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战斗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驾驶员和消防文员按照一般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因体检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下同)。

(八)政治审查。战斗员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三类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消防文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和加分原则分别排名,综合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三类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培训,为期20天。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的,从补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补录。入职培训完2周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管理。入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每年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七、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由新龙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分配至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考虑入团和入党。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标准予以保障,具体工资标准结合实际制定。

(三)其他待遇

1.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食宿条件予以保障。

2.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3.正式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享受带薪休假,实行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目标绩效奖。

5.每年组织专职消防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一次,购买不低于100万保额的人生意外险。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教育体系、训练考核体系和调度指挥体系;参加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工作的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相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同遵守一日工作生活制度,周末节假日除正常休假外出外,全天在营区值班备勤。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中国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纪律条令》《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备救援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与应急救援业务训练规定》和《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量化管理规定》等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在保证执勤力量、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季度12天探亲假,国家法定假日按照单位执勤备战要求确定。

(四)工作考评。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消防文员每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称职、不称职,考核优秀比率不大于30%。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的《新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龚继威电话:13990458459

附件:1.新龙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政审表

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新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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