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经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非在编协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招录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职责
协助花溪街道城管中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非在编协管人员12名(男女不限)
四、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3月31日)。
(五)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0米及以上。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三楼309办公室(花溪街道民主新街10号),报名咨询电话:62561307。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花溪街道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六、面试考核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花溪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根据应聘岗位人员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者如放弃,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到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经党工委会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及待遇
(一)体检合格人员集中进行一天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遣到花溪城管中队协助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新聘用协管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非在编协管人员;试用期内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协管人员聘用期(含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cqbnrc.com/post/item/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