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金城公证处隶属于广安市司法局,现因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相关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文书送达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保密观念;
(二)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3-35周岁,法律专业优先;
(三)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执行力,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有法院送达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适应外出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应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面议。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5日
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照片发送至公证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司法辅助人员+姓名”
电子邮箱:pcw111@163.com
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15680323399。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面试
根据招录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合格者,专人通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
2021年3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03/26/content_67029518041841d3933d1e8d08a2cae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