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德阳市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分局勤务辅警35名(男性);
2、分局文职辅警5名(女性);
3、监察留置看护警务辅警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4日期间出生的);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有纹身者一律不得录用);
7、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条件
具体见公告。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政治处(分局402室)。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士兵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考试。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若考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时,增加笔试环节。若未达到该比例时,则报名考生直接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公文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100分制):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若增加笔试,总成绩则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若未举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
1.体检标准:除岗位特殊要求外,其余项目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和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试用期2个月;
2.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3.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人员工资待遇每月不低于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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