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c.hrss.gov.cn和四川省公安厅www.scga.gov.cn网站发布):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4名(勤务辅警372名、文职辅警22名)。其中:
高速公路一支队勤务辅警75名、文职辅警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高速公路二支队勤务辅警76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三支队勤务辅警68名、文职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四支队勤务辅警62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五支队勤务辅警37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高速公路六支队勤务辅警54名、文职辅警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勤务辅警仅限男性,文职辅警根据职位限定性别。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有志于守护我省高速公路的畅通和安全,具有良好的体能和技能,具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且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本次招聘的勤务辅警将在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公安民警的直接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且需要协助处置突发案事件等,有一定的职业职位风险。
(二)报考范围
本次报考按照属地原则实施,即:发布招聘职位大队所在市、州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州户籍人员,以及大队招聘职位出现缺额时,所属支队范围内按规定调剂的人员。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支队辖区:
一支队: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资阳市、阿坝州、眉山市;
二支队: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巴中市;
三支队: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资阳市、宜宾市;
四支队:成都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甘孜州、眉山市;
五支队:遂宁市、资阳市、南充市、达州市、广安市;
六支队:攀枝花市、雅安市、凉山州。
具体招聘范围见《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符合从事本职位工作的要求;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四)优先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17日(公休日正常接受报名),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考相应支队职位的具体地点如下:
一支队: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永福街302号2楼202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
二支队: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8号磨家镇政府院内(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
三支队: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龙乡大道66号写字楼1楼101室(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
四支队: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附2号楼1楼(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
五支队: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创业小镇A栋3楼305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
六支队:四川省西昌市健康路277号1楼会议室(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的相关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位条件选择报考支队所属大队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本人简历(全日制学校毕业至今的工作简历);(3)报名人员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4)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支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应当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体测
1、测评标准。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需接受体能测试,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入围笔试环节。
2、注意事项。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分职位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对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应聘人员将重点测查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常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其中,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各地考试同步进行,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参加笔试。
6、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1至2分,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分后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未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六)面试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2、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职位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职位计划1:1.5比例时,在支队范围内对未进入报考职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调剂到职位空缺大队参加面试;经调剂,报考人数仍少于招聘职位计划的1:1.5比例时,削减招聘计划)。
5、注意事项。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笔试加分)+(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研究确定。
(八)成绩查询
总成绩复核完成后,向社会发布《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九)体检
1、组织实施。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分别在6个高速公路支队辖区选择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2、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十)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一)拟聘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政治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二)签订合同
由高速公路各支队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培训合格的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十三)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的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新聘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为封闭式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未经同意,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四)管理方式
应聘者被聘用后,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考核合格的,月均薪酬不低于3000元。
(二)职业保障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监督电话:028-87595959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各支队监督、咨询电话:
一支队:028-82669787;
二支队:0816-2299282;
三支队:0813-8224007;
四支队:0833-2575122、2506131;
五支队:0817-3698962;
六支队:0834-3620555。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c.hrss.gov.cn和四川省公安厅www.scga.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2019年4月1日